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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法》草案轮廓初显


2006-06-26   浏览[215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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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主任孙佑海,6月17日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产业化论坛上透露,处于紧张制定中的《循环经济法》,预计明年8月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计划明年底出台。
  孙佑海说,《循环经济法》将体现减量化、再使用和再循环原则。一方面,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渣、煤矸石要再利用;另一方面,产品报废后,进行拆解再循环利用,如把电子器件、家电进行再利用等。
  对于当前社会比较关注的枯竭矿山问题,该法也将有所规范。
  据孙佑海介绍,目前《循环经济法》法律草案还不成熟,需要进一步讨论修改。在初步的法律草案轮廓中,《循环经济法》将包括九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循环经济的发展规划,二是鼓励全社会绿色消费的制度,三是产品利用回收的制度,四是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制度,五是鼓励相关中介组织参与循环经济的发展制度,六是鼓励公众参与的制度,七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自的职责,八是要求重点企业和重点污染企业必须实行循环经济,九是循环经济的支撑和框架的组成制度。
  据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安排,当前正在抓紧制定、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修改《节约能源法》、《煤炭法》、《电力法》,制定节约用水、节约原材料、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节约石油、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包装物和废旧轮胎回收等的法规,制定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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