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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提上日程


2006-11-10   浏览[183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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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价、油价、煤气价上涨,种种民生难题背后,处处可见垄断阴影。9日,记者获悉,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在办理省人大代表李玉珍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建省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的议案”时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同意将《福建省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列入2007年立法调研项目。一旦《条例》出台,这些垄断现象有望打破。
  9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22件议案审议结果的综合报告》。22件议案相当部分涉及民生问题,其中:
  用立法打破公共服务业垄断
  当前,备受社会诟病的垄断企业大多在公共服务行业,所涉及的领域包括供电、供水、供气、电信等等。一些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利用垄断的特权,不惜以群众利益为代价牟取行业和团体利益,主要表现形式就是百姓深恶痛绝的乱涨价、乱收费。以河南省质监部门抽检的结果为例,2004年该省的几大电信运营商计费话单差错率达到了12.2%,超出国家标准上千倍,一年至少“黑”掉消费者1亿元,其中90%是人为因素造成。
  据了解,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和其他公共交通、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固体废物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将逐步向社会资本敞开大门,公开招标特许经营者。有评论就此指出,北京市和其他一些地方的类似做法,有益于进一步加快打破行业垄断的坚冰,营造和谐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
  除了国家建设部2004年颁布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这一部门规章和北京、深圳、新疆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外,国家尚未出台比较成熟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办理李玉珍等10位代表的议案时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同意财经委意见,将《福建省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列入2007年立法调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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