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一部新的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地方性法规——《本溪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人口增长,工业和生活用水量不断增加,城市供水用水矛盾日益突出,我市原有的《本溪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供
水用水管理工作的需要。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市供水用水工作,保障城市供水用水安全,维护城市供水企业和用水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我市制定出台了这部新的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地方性法规。
副市长王强就《本溪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的立法依据、内容、意义等进行了发布。这部《条例》包括总则、城市供水水源管理、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城市供水服务、城市用水、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五十一条。《条例》还新增城市公共供水特许经营、新建住宅水表出户、二次供水、城市供水企业与用户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条款。该《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供水用水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为依法供水用水提供了法律依据,对加快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山城和谐发展,必将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
在新闻发布会上,市水务局负责同志就《条例》中规定如何保护地下水资源、盗水行为如何确定等相关问题分别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发布会由市政府秘书长沈福泰主持。市委宣传部、市人大环资委、市水务局、市自来水总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了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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