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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指南


2007-07-30 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  浏览[814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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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综合说明
    综合说明是对规划成果进行高度概括,全面反映规划的主要内容和重要的结论,相当于整个规划文本的摘要,以便于规划使用者(或阅读者)不必通读规划文本即可对规划有一个总体概念。主要包括:项目背景(简述项目的主要建设依据、建设目的和建设的必要性)、项目概况(项目拟建地点、建设任务、目标、供水范围、受益人口、工程总体布局及主要构筑物形式、项目主要工程量和材料、工程总投资等)、经济和环境影响评价和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等。
    2农村饮水安全现状
    2.1 基本情况
    2.1.1自然、社会经济和水资源概况
    简要说明规划区的自然、社会经济和水资源概况(在论述时应注意与当地饮水安全问题成因、对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的影响之间的联系)。
    (1)自然概况
    规划区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象、工程地质、水文与水文地质等。
    (2)社会经济概况
    说明规划地区农村人口和分布、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乡镇供水)、财政收入、农民纯收入以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等。
    (3)水资源与水污染概况
    结合本区水文和水文地质条件,论述全区地表水、地下水水资源可利用总量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包括各类用水结构总量)、当地农村饮水水源地情况(包括地表水、地下水的可供水量和水质)以及水污染现状。
    2.1.2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普及程度和自来水普及率
    根据2004年底各级水利、发展改革和卫生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的“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结果,以及卫生部门开展的高氟高砷病区调查,分析论述项目区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普及程度和自来水普及率情况。
    2.1.3农村供水设施情况及供水能力
    (1)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说明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水源类型及水质、供水规模、供水方式、水处理设施情况及人均日综合用水量、水价及其收取方式、水质检验、经营管理方式,各类工程的数量、分布和受益人口。
    (2)分散式供水基本情况。说明分散式供水工程的水源类型及水质、供水方式及可靠性,各类工程的数量、分布和受益人口,以及无供水设施仍直接取用河、湖、坑塘、山溪、山泉水的人口及分布。
    该部分内容可参照各地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报告。
    2.2“十五”以来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成就
    2.2.1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区自2000年以来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情况,解决的人数、投资、效果等;主要的工程类型、建设标准、供水规模、自来水普及率等。重点介绍“十五”期间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和2005~2006年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的建设、投资情况、已完工程的数量及受益人口、规划任务完成情况及其效果。
    2.2.2基本经验
    包括水源保护、前期工作、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管理、建后管理等方面的经验,特别是各地总结的规划建卡制、社会公示制、集中采购和招投标制、资金报账制、工程监理制、管理责任制(简称“六制”)等方面的具体做法、成效、经验。
    2.3农村饮水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
    2.3.1饮水不安全人口分布及其成因
    根据各地开展的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成果,说明规划区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数及主要问题和分布,以及饮水不安全问题的危害和成因。不安全人口数牵涉到基准数和目标任务,需注明:2004年底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数(基准数)、2006年底(现状)数。
    (1)饮用水水质超标问题
    ①饮用高氟水人数、分布、危害及其成因
    ②饮用高砷水人数、分布、危害及其成因
    ③饮用苦咸水人数、分布、危害及其成因
    ④饮用未经处理的Ⅳ类及超Ⅳ类地表水人数、分布、危害及其成因
    ⑤饮用细菌学指标超标严重、未经处理的地表水人数、分布、危害及其成因
    ⑥饮用污染严重、未经处理的地下水人数、分布、危害及其成因
    ⑦其他饮水水质问题人数、分布、危害及其成因
    (2)水量不足、保证率低、用水不方便的问题
    水量不足、保证率低、用水不方便的人数分布、影响及其成因。
    2.3.2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针对当地情况,分析总结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比如,工程规划设计、水资源合理利用、发展模式、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后管护责任落实、水费收取和使用管理、水质检测和监督以及农民用水户参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重要性与有利条件
    3.1重要性
    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履行政府职责的要求,分析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各类问题,特别是高氟、高砷、苦咸水、血吸虫等对居民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不利影响,结合各级地方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项目区农村居民的迫切要求等,进一步阐述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3.2有利条件
    从技术条件(包括水质净化技术、工艺设备、施工技术、安全运行技术等)、经济条件(当地经济发展、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资金的筹措能力等)和管理条件(积累的工程建设与管理经验,管理水平、管理人员素质等)等方面说明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有利条件。
    4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
    4.1规划范围和水平年
    本规划范围包括县城以下的乡镇(不含县城城区)、村庄、学校、国营农场和林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团场和连队饮水不安全人口的生活饮用水。
    规划基准年:2005年。
    规划水平年:近期为2010年(注:《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全国规划》)及省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其规划年限为2005~2010年,本规划应与上述规划衔接),远期为2015年。
    4.2指导思想
    规划指导思想应体现从当地实际出发,遵循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深化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水源保护、水质监测和社会化服务,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使农村居民获得安全饮用水,维护生命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4.3基本原则
    规划基本原则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论述:
    (1)根据项目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严重程度,从实际出发,区分轻重缓急,全面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应与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相结合,近期与远期相结合。对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的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高铁锰水、污染水、血吸虫疫区和局部地区的严重缺水等问题应作为工作重点,优先安排在“十一五”期间解决。
    (2)高度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划定水源保护区,加强水源地防护,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和人为破坏;特别要防止采矿、工业等引起的水源污染和破坏;同时,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减少面源污染,加强对农村污水、垃圾、粪便的处理,做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做好水资源配置,节约用水,正确处理生活用水与生产用水的关系,优先保证生活用水需求。其次,要做好水污染的源头治理,落实“谁污染、谁破坏、谁付费”的政策;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中,应根据水源水质等情况,采取适宜的水质净化措施;同时,要加强水质检验,建立水质监测体系,保障供水安全。
    (3)根据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水资源等条件以及村镇发展需要,采取资源节约型的建设方式,做好区域供水工程规划,合理选择水源、供水范围、工程形式、供水规模和水质净化措施。有条件的地方,提倡适度规模的集中式供水、供水到户;制水成本较高的地区,实行分质供水;山丘区居住分散的农户,可采取分散式供水。
    (4)把建设和管理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实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进一步完善有关管理办法,加强前期工作,严格项目审批程序;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实行规划建卡、项目公示、资金报帐、巡回监理和材料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工程开工前,明确工程建设和管理主体,明晰产权、落实管护责任;按成本确定水价,计量收费,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对于建成的饮水工程,要建立验收、跟踪调查和水质监测制度,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4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以人为本”的角度,结合国家和地方财力状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有关的各个部门和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讨论,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科学合理地确定规划总体目标与任务。必要时还要对某些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并在一定范围征求农民用水户意见,规划目标的拟定一定要反复研究,力求切合实际。
    “十一五”期间,国家计划解决全国1.6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农民身体健康的水质问题以及局部地区的严重缺水问题,优先解决部分特殊困难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各地要按照《全国规划》确定的这一总体任务和要求,修订省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把各项任务分解到县。国家核定并分解到县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数(列入《全国规划》的人口数)应在2010年之前解决。经济发达地区,根据具体情况和财力,在完成中央核定的规划任务的同时,鼓励用地方财力或其它资金渠道适当超前解决本地区农村居民饮水问题。
    分阶段目标任务:根据当地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及其危害,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分析说明分阶段重点解决的问题、人数以及解决的先后顺序。详细论述“十一五”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目标任务,提出2010-2015年以及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总体规划目标任务。并注意以下几点:
    (1)县级规划工程规划要严格依据2004年底水利、发展改革委和卫生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的“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成果,以及由卫生部门筛查的高氟高砷病区复核成果确定的饮水不安全问题类型和范围。
    (2)县级规划应以列入《全国规划》并分解到县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数量、类型、分布为基础进行规划。确定县“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要正确处理纳入《全国规划》人口数与县域内所有需要改善饮水条件的农村人口的关系。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要确保纳入《全国规划》的人口数在“十一五”全部得到解决。
    (3)县级规划解决不安全人口要明确时间进度和空间分布及不安全分类,并与全国、全省(区)的规划一致。原则上应将“十一五”期间解决存在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人数按项目落实到乡镇、村组和具体工程。
    (4)根据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各地的实际情况,“十一五”期间应重点解决:饮用水中氟大于2mg/L、砷大于0.05mg/L、溶解性总固体大于2g/L、耗氧量(CODMn)大于6mg/L、致病微生物和铁、锰严重超标的水质问题,以及水量不足、水源保证率低、取水极不方便的问题等。优先安排解决人口较少民族、水库移民、血吸虫疫区、涉水重病区村、农村学校和华侨农场的饮水安全问题。
    5总体布局与工程规划
    5.1工程建设标准
    (1)供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
    (2)供水量:应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用水条件的要求,可参照《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确定。
    (3)用水方便程度:集中供水工程尽可能供水到户;无条件做到供水到户时,可分步实施。
    (4)水源保证率:一般地区不低于95%,严重缺水地区不低于90%。
    (5)供水水压:集中供水工程的供水水压应满足《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要求。
    5.2技术路线
    根据当地的社会经济、自然条件,并按照《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确定解决当地农村饮水安全的技术路线。
    应从城乡一体化角度提出全县供水系统方案,并充分考虑供水系统的安全性。提倡发展适度规模集中供水工程,优先利用现有自来水厂辐射延伸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山丘区居住分散的农户,采取集雨、筒井等分散式供水工程解决。少数高氟水、苦咸水地区,找好水源困难时,采用特殊水处理措施,制水成本较高时,提倡分质供水。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必要的水净化设施,确保向用水户提供水质达标的饮用水。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解决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为主,适当照顾村镇发展的企业用水。在确定技术路线时,尤其要合理确定供水工程的制水规模和供水规模、合理确定用水量组成与选择用水定额标准,水质净化方案应优先考虑采用净水构筑物净化水质。上述要求特别是对利用地表水作供水水源的适度规模供水工程尤为重要。
    5.3规划分区
    规划分区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规划环节,要把握好分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规划分区是将县域规划区域按照一定属性进行细分,便于规划方案能更好的结合分区的具体情况,同时也便于县域饮水安全问题分阶段、分层次实施。
    应综合考虑地形、水源条件、饮水安全问题类型及分布、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可能采取的解决饮水安全的技术措施,将全县划分为若干类型区。简述各分区的界限、面积、总人口、饮水不安全的类型和分布等。
    规划分区应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实行跨行政区域统一规划。在分区原则的指导下,在可能的情况下拟定几个分区方案,进行综合比较,择优确定。
    5.4工程总体布局
    对解决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的工程和技术措施做出整体、长远安排。最主要的原则是工程总体布局应尽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包括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水源的可靠性,以及有利于工程良性运行等。工程总体布局应关注以下几点:
    (1)合理配置水资源。充分考虑区域水资源等条件,尽可能选择水质良好、水量充沛、可靠、便于卫生防护的水源。水源选择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勘查与论证,尽可能使供水系统投资省、技术可行、运行管理方便、制水成本较低、供水安全可靠。如果当地没有合适水源,可在更大区域范围内,结合建设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的供水工程选择水源。充分利用当地的引水、蓄水等水利工程,优质水源优先用于农村居民饮用水水源。近期工程建设方案水源选择应以当地现有可靠的水源为主,远期必要时可结合新建水源工程统筹考虑。
    (2)提倡发展适度规模集中供水工程。新建工程要有适度规模,尽可能发展集中式供水,能集中的就不要分散,能大一点规模的就不要小规模,尤其是人口稠密地区,可突破行政区划的界限联村建厂。在工程措施上,优先选择现有已建合格水厂的管网延伸,扩大受益范围,或改扩建现有水厂扩大供水范围。
    (3)山丘区集中供水工程供水管网的主干管线的布置应优先利用地形条件,尽量采用重力自压供水。暂时不能做到集中供水、自来水入户的,应从分阶段实施的角度,提出规划方案。
    (4)地广人稀的草原、山区、边远地区,采用集中供水不经济时,只能采用单个居民点或多户分散供水,但水源应稳定可靠、不易被污染,水质处理工艺也不能太复杂,应简单、实用、便于操作,适合当地实际情况。
    5.5工程规划
    结合县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布局,提出每个分区的工程规划方案。工程规划方案首先要保证解决已列入《全国规划》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问题,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和改善现状安全人口的饮水条件结合起来。
    每个分区的规划方案应包含各类工程的类型、数量、受益人口和工程总投资等。对于集中供水工程还应包括水源工程、净水工程、输配水工程主干管网在内的供水系统方案,并应在规划图上标明。规划方案应尽可能经济和高效,即在保证技术合理和工程可行性的前提下,努力提高供水工程投资效益和降低工程项目的运行成本,必要时进行多方案比较分析,选择尽可能经济的工程规划方案。在“十一五”和“总体规划”中,应明确各个分区建设的内容,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数和问题。
    5.6分区水资源供需分析
    论述农村饮水安全供水量占区域可供水资源量的比例,分析对区域水资源供需平衡的影响。水资源供需不平衡的地区,应分析其原因并制定相应的对策。优质水源应优先保证生活饮用。
    6典型工程设计
    根据规划分区及其建设内容,按照工程类型、工程规模、水源类型、水处理工艺分别选择典型工程。典型工程可以是拟新建工程,也可以是已建工程,已建工程设计应符合《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要求,否则应经适当修改后方可作为典型工程。
    对各类典型工程进行详细设计,并估算工程投资。设计过程中应列出主要设计参数的依据,主要构筑物、设备的名称、型式(型号)、规模、规格和选用依据等。
    6.1集中式供水工程
    集中式供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内容包括:供水规模和用水量的确定、供水水质和水压、水源及配置、供水范围和供水方式、水厂厂址选择、取水构筑物设计、泵站和调节构筑物设计、输配水设计、净水厂设计等。集中式典型供水工程设计应遵照《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要求,并注意以下几点:
    (1)要合理确定供水工程的制水规模和供水规模、合理确定用水量组成与选择用水定额标准。供水规模的确定,应综合考虑需水量、水源条件、制水成本、已有供水能力、类似工程的供水情况。鉴于目前相当部分农村供水工程供水规模设计偏大的状况,供水规模的确定,应综合考虑现状用水量、用水条件及其设计年限内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
    (2)应详细调查和搜集规划区域水资源资料,并据此进行水源论证,选择适宜的供水水源。若规划区有多个水源可供选择时,应对其水质、水量、工程投资、运行成本、施工和管理条件、卫生防护条件等进行综合比较,择优确定。
    干旱年枯水期设计取水量的保证率,严重缺水地区不低于90%,其他地区不低于95%。
    (3)供水范围和供水方式应根据区域的水资源条件、用水需求、地形条件、居民点分布等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按照优水优用、便于管理、工程投资和运行成本合理的原则确定。
    (4)水厂厂址的选择,与水源类型、取水点位置、洪涝灾害、供水范围、供水规模、净水工艺、输配水管线布置、周边环境、地形、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交通、电源、村镇建设规划等条件有关,影响因素较多,应综合考虑,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5)输配水管道的投资占供水工程总投资的比例较大,线路的选择对其有较大影响。管道系统的布置与地形和地质条件、取水构筑物、水厂和调节构筑物的布置以及用水户的分布等有关。输配水管道的选线应使整个供水系统布局合理、供水安全可靠、节能、降低工程投资、便于施工和维护。此外,应科学、合理选择管材。
    (6)根据水源水质选择适宜的净水工艺与消毒措施是水厂设计的关键。应根据原水水质、设计规模,参照相似条件下水厂的运行经验,结合当地条件,选择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适宜工艺和技术。水质净化方案应优先考虑采用净水构筑物方案。
    (7)典型工程设计应提供以下附图: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水厂平面布置图、配水管网水力计算图、水源工程布置图、构筑物高程布置图等。
    6.2分散式供水工程
    分散式供水工程的形式多样,应根据当地具体条件选择:当淡水资源缺乏或开发利用困难,可建造雨水集蓄供水工程;当水资源缺乏,但有季节性客水或泉水时,可建造引蓄供水工程;当有良好浅层地下水或泉水,但用户少、居住分散时,可建造分散式供水井或引泉工程。
    7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7.1 投资估算
    7.1.1投资估算方法
    根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工程建设投资估算采用综合指标估算法。工程总投资由各单项工程的工程费、其他费和预备费三部分组成。其中,工程费包括各单项工程的建筑工程费、设备费及工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还包括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监理等。预备费为基本预备费,建议取前述两项费用的8~10%。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由多个子项目构成,单项工程数量甚多,形式多样,规模不一,本规划采用人均综合投资指标估算法。即从大量不同类型子项目中,分类选出有代表性的典型工程,估算出每处典型工程投资和人均投资,据此估算出不同类型工程的投资和本规划总投资。考虑到实施规划进行具体工程建设中,往往会出现由于自然地理条件、水源条件的差异,单个工程中的人均综合投资指标差别很大,有的工程仅靠财政资金就可以建成,而有的工程完成国家补助投资后缺口依然很大,甚至影响工程发挥效益。考虑到县级规划已经把要解决的人口落实到工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达到可行性研究的深度,建议分类进行投资估算。对规模较大的单个工程,尽可能采用概算法进行投资估算;对分散工程依然采用综合投资指标法估算。要尽可能采用本县或者条件相近的邻近地区已建成工程进行典型工程人均投资指标测算。
    本规划投资估算,采用的价格水平年为2005年。
    7.1.2编制依据
    (1)按各省水利工程概算编制规定进行。若水利工程概算定额缺项,可参照市政工程确定;
    (2)近年来建成的类似工程决算投资和人均投资指标;
    (3)主要原材料价格及人工单价。
    7.1.3典型工程投资估算
    根据典型工程的工程量,分别计算其取水、输水、净水、配水的投资估算值,汇总成典型工程的总投资(包括工程费、其他费、预备费)。
    按典型工程的总投资除以该工程解决的人口数,计算出此类工程的人均综合投资指标。比照近年来建成的类似工程决算投资和人均投资指标、物价指数,分析确定规划采用的人均综合投资指标。
    7.1.4总投资估算
    根据分类工程的规划人数和人均综合投资指标,计算出各类工程的投资。将各类工程投资汇总,计算出该规划的总投资。在不突破中央补助投资总规模的前提下,各地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区域、分项目核定各工程总投资及政府补助投资。
    7.2资金筹措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在落实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的资金筹措上,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按照《全国规划》中的补助原则和比例确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足额落实地方建设投资,其中省级安排的投资不低于地方投资的30%。
    要创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入机制,在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同时,鼓励和引导多种形式的直接和间接融资,并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积极组织受益群众筹资投劳。加快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导向、农民投入为基础、其它各方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多方筹措资金。
    解决规划外受益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提高工程建设标准以及解决农村安全饮水以外其他问题所增加的工程投资由地方从其他资金渠道解决。
    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资金筹措原则(确定出资方的范围);(2)资金筹措方式(确定出资方资金来源);(3)资金筹措金额(确定出资各方承担金额)。
    7.3 分期实施计划
    明确“十一五”、2010-2015期间计划实施的工程、投资、受益人口等;“十一五”期间实施的工程应明确到各年度。
    7.4地方投资与农民自筹能力分析
    7.4.1 地方投资能力分析
    根据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水平,分析地方政府投资能力。
    7.4.2农民自筹能力分析
    综合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及农民收入水平进行分析。
    8 工程管理与水源保护
    8.1 工程管理
    8.1.1建设管理
    主要包括项目的组织管理、资金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及建设进度计划。
    8.1.2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的要求,明确工程管护体制和运行机制,确定供水设施所有权和经营权,制定管护措施。主要应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管理体制的核心是确立管理主体。各地应从当地实际出发,一方面总结推广当地成功经验,同时借鉴外地好的做法,探索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力求有突破、有创新。其目标是:建立政府主导、责任明确的管理体制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的工作机制。
    (2)对不同规模和类型的供水工程,研究产权归属、出资人代表、管理主体、水价形成机制、工程运行管理制度等。探索利用市场机制进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营的办法以及相应的监管机制。探索由民营企业参与投资、建设、营运、管理的新模式。
    (3)建立用水户全过程参与工作机制,使受益农民群众成为项目的管理主体,积极、全面地介入,包括立项、决策、规划、实施、管理、监测、评估和利益分享等各个环节。
    (4)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灵活有效的供水工程运行机制,增强经营管理活力,保证工程良性运行。包括合理确定水价,强化水费计收和管理;建立精干的管理队伍和高效的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约束监督制度;以及加强用水管理,实行节约用水等。
    8.2水源保护
    饮用水源保护是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关键。各地应高度重视水源保护工作,应根据《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工程管护范围,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办法,加强水源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水源地周边的排污管理及在地下水水源地周围深井建设的管理。此外,应加大防污、治污力度,研究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的处理问题,将饮水安全项目与排水排污、改厕、改圈、沼气等项目相结合,与村容村貌综合治理相结合,根治因生活污水任意排放、生活垃圾无序堆放、农药化肥超量施用等造成的面源污染,改善农村水环境。
    8.3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农村供水工程量大面广,特别是相当多的单村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由用水户直接管理,专业化管理程度低,有必要建立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向供水单位和用水户提供技术服务。各地应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合当地实际的农村饮水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8.4水质检验和监测
    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体系建设纳入国家正在实施的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范围内进行。
    集中供水工程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和《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SL308)的要求,对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进行检验。规模较大的供水工程,设化验室,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设备;规模较小的供水工程,配备自动检测设备或简易检验设备,也可委托具有生活饮用水化验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各地应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状况。各地应积极探索完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研究制定水质检验和监测、应急机制等方面的制度和具体办法。
    9经济和环境影响评价
    9.1社会效益分析
    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社会效益分析:(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对提高项目区农民的健康水平,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意义。(2)项目实施提高了广大农村人民群众饮水质量,身体健康有了保障,使当地群众因饮水而生病得到有效控制,为当地群众节约大量医药费,对促进农村的稳定和繁荣,加快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的作用。(3) 农民的生产生活得到改善,减轻了劳动强度,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为庭院经济和农村畜牧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9.2国民经济评价
    按《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94)进行国民经济评价,简要分析项目的经济合理性。分析计算时不计群众投劳。
    1、年运行费用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年运行费的计算包括水资源费、电费、药剂费、工资福利费、折旧费、维修费、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等。
    (1)水资源
    水资源费根据有关标准确定。
    (2)电费
    电费=耗电量×电费单价
    耗电量计算公式:
    耗电量= 1.05
    式中  Q — 最高日供水量,m3/d;
    H — 工作全扬程,m;
    η — 水泵和电动机的效率,%;
    Kd — 日变化系数。
    当Q为平均日供水量时,不考虑日变化系数。电费单价依据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实际规定计算。
    (3)药剂费  水处理过程中必须投加的处理药剂,如各种凝聚剂、液氯、漂白粉等。药剂费是各种药剂投加量与该药剂单价的乘积和,按年计算。
    (4)工资福利费
    工资福利费=水厂定员×每年人平均工资福利费
    每集中式供水工程参照《乡镇供水管理单位定岗标准》配备管理人员。年人平均工资福利费根据当地实际水平确定。
    (5)折旧费
    对于农村供水项目,为计算简便,可采用对全部建设投资按综合提取折旧的方式计算折旧费,综合提取折旧率通常取4.5%—6.5%(土建构筑物费用在总投资中所占比例较大的工程,可适当降低)。
    (6)维修费
    维修费是水厂总的维修费用。计算方法如下:
    维修费=折旧费×百分比(一般30%—50%)
    (7)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8)管理费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农村供水项目的管理费用可按下式估算。
    管理费用=(电费+药剂费+工资福利费)×百分比(一般取3%—9%)
    2、年效益计算
    主要从减少医药费支出、节省劳动力、发展庭院经济及其它副业带来的转移效益等方面分析计算。
    3、国民经济评价
    国民经济评价指标有: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经济净现值ENPV、经济效益费用比EBCR等,计算公式如下:
    (1)经济内部收效益率(EIRR):
    式中:EIRR——经济内部收益率;
    B——年效益,万元;
    C——年费用,万元;
    n——计算期,年;
    t——计算期各年的序号;
    (B—C)t——第t年的净效益,万元。
    (2)经济净现值(ENPV):
    式中:ENPV——经济净现值,万元;
    ——社会折现率, =7%;
    其余符号同上式。
    (3)经济效益费用比(EBCR):
    式中:EBCR——经济效益费用比;
    Bt——第t年的效益,万元;
    Ct——第t年的费用,万元;
    根据以上公式,计算出国民经济评价指标。经济内部收益率大于或等于社会折现率,经济净现值大于或等于零,则可认为本规划在国民经济评价上是合理的。
    9.3财务评价
    简要对典型集中供水工程进行财务评价,即对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的收入、支出进行分析评估,分析其在财务上的可行性。以年平均日供水水量进行有关计算。
    (1)基本参数确定
    价格:现行价格;利率:实际利率;基准年:施工期末。
    (2)工程投资
    包括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投资。
    (3)经营收入
    年水费收入,要考虑到用水量的增长和水价的提高。
    (4)运行管理费
    经营成本:水资源费、电费、药剂费、工资福利费、维修费和管理费等。
    总成本:包括经营成本、折旧费、摊销费、财务费用(如利息支出)等。
    (5)利润
    税后利润=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总成本费用—所得税
    (6)财务效益评价
    ①绘制资金流程图(或资金流程平衡表)
    根据基准年、投资流程、工程经济寿命、财务年运行管理费、财务年效益绘制资金流程图(或资金流程平衡表)。
    ②建议采用动态指标进行评价
    财务净现值、财务益本比、财务还本年限或财务内部报酬率、财务贷款偿还年限(财务基准收益率可按6%计)。
    补充指标主要有:单方水制水成本、单方水的投资等。
    9.4 环境影响评价
    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对环境的有利、不利影响以及采取的对策措施方面论述。
    有利影响:一是促进农村生活环境改善,通过对饮用水水源实施保护,减少水源污染,对供水工程及周围进行绿化,以及工程的实施促进农村改灶、改厕和沼气建设、发展庭院经济、养花种草、美化净化环境等方面;二是饮水工程的建设,促进水资源保护,尤其促进农村水污染问题的防治,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影响。
    不利影响:农村饮水工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期(开挖、噪音污染,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运行期的影响(居民生活用水量增大,若不注意排水设施建设,将有可能造成污染;水厂净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絮凝沉淀物和药渣处理等)
    措施:针对上述不利影响采取相应对策措施。包括工程施工期间采取的措施,如对土方开挖而遭到破坏地表植被的绿化和恢复、减轻机械设备噪音影响等。工程运行期间采取的措施,如对絮凝沉淀物和药渣、生产污泥、污水进行处理;加强对生产药剂的管理。此外,对规模较大的村镇,加强排水系统和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等。
    10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结合当地实际从以下方面论述: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应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应将其纳入各级领导考核内容,各有关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程质量责任制和监管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严格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合理确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饮水工程管护范围;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足额落实地方投资,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好前期工作,加强项目管理,全面推行规划建卡制,社会公示制,集中采购和招投标制,资金报账制,工程监理制,管理责任制,以及用水户全过程参与,保证资金安全、工程质量和群众满意;加强技术培训,全面提高项目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积极采用行之有效且适合当地建设和管理条件,并经工程实践和鉴定合格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对饮水安全工作的认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项目的实施。
    附件:规划附表、附图
    1、 附表
    县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表、总体规划特性表(见附表)
    附表1   县(区、市)自然、社会、经济情况
    附表2   县(区、市)农村供水基本情况
    附表3   县(区、市)集中式供水工程情况
    附表4   县(区、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汇总表
    附表5   县(区、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表
    附表6   县(区、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表
    附表7   县(区、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表(按工程统计)
    附表8   县(区、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投资估算表
    附表9   县(区、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投资估算表
    附表10  县(区、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人数汇总表
    2、附图
    附图1   县(区、市)农村饮水不安全和人数分布示意图
    附图2   县(区、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状图
    附图3   县(区、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图
    附图4   县(区、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图
    附图5   重点工程水源、净水厂、供水范围、输配水干管布置图
    (建议在5万分之一航测图上绘制)
××县(市、区)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表
序号
名       称
单位
数量
基本情况(2005年统计数据)
 
 
1
总面积
万km2
 
2
行政区划
行政乡、镇
 
行政村
 
3
总人口
 
4
农村人口
 
5
农民人均年纯收入
 
6
耕地面积
万亩
 
7
多年平均降水量
mm
 
8
多年平均径流深
mm
 
9
多年平均最大连续无雨日
d
 
2005年农村供水基本情况(2004年底三部委调查数据)
 
 
1
集中式供水
按供水
方式分
供水到户
 
集中供水点
 
小计
 
按水源分
地表水
 
地下水
 
小计
 
2
分散式供水
人口
 
引泉
人口
 
集雨
人口
 
无设施
人口
 
小计
 
2005年不安全人口数(2004年底三部委调查数据)
 
1
饮水水质不达标
高氟水(>2mg/L)
 
高砷水(0.05mg/L)
 
苦咸水(溶解性总固体大于2g/L)
 
未经处理的Ⅳ类及超Ⅳ类地表水
 
细菌学指标超标严重、未经处理的地表水
 
污染严重、未经处理的地下水
 
其他饮水水质超标问题
 
小  计
 
2
水量不达标
 
3
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
 
4
水源保证率不达标
 

××县(市、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特性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规划数量
总体规划
“十一五”
分阶段解决不安全人口数
 
 
其中:血吸虫疫区水利血防规划解决不安全人口数
 
 
1
饮水水质不达标
高氟水(>2mg/L)
 
 
高砷水(0.05mg/L)
 
 
苦咸水(溶解性总固体大于2g/L)
 
 
未经处理的Ⅳ类及超Ⅳ类地表水
 
 
细菌学指标超标严重、未经处理的地表水
 
 
污染严重、未经处理的地下水
 
 
其他饮水水质超标问题
 
 
小  计
 
 
2
水量不达标
 
 
3
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
 
 
4
水源保证率不达标
 
 
 
总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处数
 
 
 
1
总处数
 
 
(1)
降氟工程或除砷工程
找好水源
工程处数
 
 
人口
 
 
特殊水处理措施
工程处数
 
 
人口
 
 
小计
工程处数
 
 
人口
 
 
(2)
脱盐工程
找好水源
工程处数
 
 
人口
 
 
电渗析或反渗透脱盐
工程处数
 
 
人口
 
 
小计
工程处数
 
 
人口
 
 
(3)
解决其他饮水安全问题工 程
集中供水工程
工程处数
 
 
人口
 
 
分散供水工程
工程处数
 
 
人口
 
 
小计
工程处数
 
 
人口
 
 
 
××县(市、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特性表(续)
 
序号
名      称
单位
规划数量
总体规划
“十一五”
2
工程分类:
 
 
 
 
集中供水工程
工程处数
 
 
人口
 
 
 
分散供水工程
工程处数
 
 
人口
 
 
工程措施与规模
 
 
 
1
集中供水工程
新建水厂(人,处)
 
 
改造水厂(人,处)
 
 
管网延伸(人,处)
 
 
合计(人,处)
 
 
2
分散供水工程
集雨(人,处)
 
 
水井(人,处)
 
 
引水(人,处)
 
 
其他(人,处)
 
 
合计(人,处)
 
 
工程建设规划投资及资金筹措
 
 
 
1
总投资
万元
 
 
 
其中:降氟或除砷工程投资
万元
 
 
脱盐工程投资
万元
 
 
血吸虫疫区投资
万元
 
 
其它
万元
 
 
2
资金筹措
 
 
 
 
申请中央投资
万元
 
 
省级投资
万元
 
 
地方投资
万元
 
 
群众自筹
万元
 
 
人均投资
元/人
 
 
工程量
 
 
 
 
输配水干支管总长(KM)(入户前)
公里
 
 
新增供水能力
 
 
 
 
集中供水工程
吨/天
 
 
分散供水工程
吨/天
 
 
[责任编辑:]
海洋管道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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