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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公布饮用水应急保护标准规范


2008-05-22   浏览[319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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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部5月20日公布的饮用水应急保护标准规范指出,对于距地震废墟较近的地下水饮水水源地,应尽可能减少取水量或停止抽取地下水。 
  正在四川指导环保系统抗震救灾的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说,目前,救援与清理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腐尸渗出物、医疗废物、腐尸处理与处置、救援人员与灾民的生活污染物、卫生防疫药剂与消毒剂的大量使用有可能对水环境造成威胁。为此,环境保护部出台了上述标准规范,以指导灾区群众和救援人员按照环境保护部制定的应急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 
  据周生贤介绍,新出台的饮用水应急保护标准规范,根据饮用水源的主要影响因素,确定消除与控制这些重点污染因素的技术措施与管理办法,如针对水源地一旦受到污染,规范要求必须迅速调整给水处理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高级氧化等应急处理工艺。规范要求饮用水厂必须加强出水水质的监控,特别是对病原菌的监控,注意混凝沉淀、消毒工序的效果,可适当增加混凝剂,并保证加氯量,确保管网末梢有足够的余氯。规范还要求加大以地下水为饮用水的区域的水质监测频率,增加有机物监测指标。规范特别要求环保部门关注农村分散浅层地下水取水井或傍河水源地的水质安全问题,现阶段应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抽水饮用或傍河取水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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