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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城市地下管线条例将实施 道路随意开挖或违法


2013-09-18   浏览[116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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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统计,全国每年因施工而引发的管线事故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0亿元,间接损失达到400亿元。“老百姓或许不了解这些数字,但是老百姓对于现实生活当中,隔三岔五开肠破肚的拉链路现象,应该说是深恶痛绝。”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迈曾说。 
    《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由于国家层面尚未就城市地下管线的管理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条例》在立法过程中经过了2年多的调研论证,10多次征求省市各部门、相关领域专家以及市民代表的意见建议,最终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填补了我国社会管理和城市管理中的这一立法空白。
    地下管线敷设不能“绕过”旧城、城中村改造
    《条例》将“道路管线建设年度计划”和“地下管线综合管廊”作为解决“拉链路”问题的应对之策,同时对禁止开挖的期限和管道预留的范围作出了相关规定。陕西省副省长庄长兴强调,各地市在编制城市道路管线建设计划时,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增加计划的透明度,已经确定的建设计划应具有法律效力,坚决杜绝“一任领导一茬规划”的现象。
    “根据城市人口规模、用地布局、产业布局等需求设计项目容量的管线,按照综合管廊建设的标准,为综合管廊内管线预留足够空间容量。”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杨冠军说,各地市在规划城市道路管线时要更具前瞻性,考虑区域开发与改造时公共设施容量的需要,特别注意要与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新城开发、道路建设相衔接。
    沣西新城已建500公里地下管线综合管廊
    地下管线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建造一个隧道空间将市政、电力、通讯、燃气、给排水等各种管线集于一体,设有检修口、吊装口和监测系统,实施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目前,我省西咸新区、宝鸡、汉中、杨凌示范区等地已根据本地实际采用多种形式进行了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建设。
    据了解,沣西新城正在按照全域覆盖的目标,统筹雨水、给水、污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等管线建设城市综合管廊,规划里程接近4000公里。其中已建成的22条主干道双侧敷设综合管廊120公里,31条次干道单侧敷设综合管廊220公里,87条支路敷设综合管廊130多公里,合计里程已达500公里;敷设难度较大的重型管道和安全隐患较大的燃气、热力等压力管道暂未纳入综合管廊。
    行政管理乏力 为社会管理立法成普遍呼唤
    截至2011年底,陕西省13个城市共建成供水管道4900公里,排水管道5666公里,天然气管道6892公里,供热管道626公里,安装路灯长度325公里,西安地铁20.5公里。“道路的重复开挖对市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干扰和不便,面对这种管理混乱、利益格局复杂的状况,行政管理措施显得单薄乏力的情况,必须要让法律的干预在社会管理当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张迈曾说,今年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在制定五年立法计划时,社会各界提出的746项立法建设项目中,社会管理类的立法建议占到了60%以上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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