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萍乡市湘东区产业园总体规划》,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协助园区所在地政府(下埠镇政府)抓好基地内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和拆迁户的安置工作。
三、负责园区内“四通一平”工作,达到兴办企业的要求。
四、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园区建设的优惠政策,切实做好引企入园工作。
五、负责入园企业的用地批报工作。
六、督促入园企业在签订协议后立即投入建设,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建成投产。
七、协助江西省萍乡市星火陶瓷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
八、负责“3+1”(工业陶瓷、包装创意、精细化工和新兴产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信息采集反馈;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人才,不断研发新产品;抓好企业员工培训,努力提升企业员工整体素质;做大做强、做精做特湘东陶瓷产业,打造驰名品牌,形成核心竞争力。
九、负责陶瓷行业协会的协调工作,借鉴发达地区协会的先进经验,完善相关机制,引导全区陶瓷产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