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水利局是全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防汛抗旱和水利建设管理等工作。承担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进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开展水政资源管理工作,依法管水、治水、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实现水利产业化。
1997年8月遵义市水利电力局更名遵义市红花岗区水利电力局,2001年更名为遵义市红花岗区水利局。2013年7月,红花岗区水利局由红花岗区凤凰南路搬迁到红花岗区海尔大道剑江路。红花岗区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为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副科长(主任)4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建设管理科、水政水资源科、防汛科(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红花岗区水利局下属4个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遵义市红花岗区水土保持监督站、遵义市红花岗区水政监察大队、遵义市红花岗区水库管理所、遵义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