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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中国资源价格改革之年


2007-04-30   浏览[13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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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种迹象显示,2007年将成为中国的资源价格改革之年。不仅成品油价,天然气、水、电、煤等资源性产品都将面临一次甚至多次重大的价格调整。
  据报道,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起草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方案——《关于深化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意见》已获得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原则通过,在继续征求地方意见后,即将上报国务院。
  如果获批,意味着中国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将在2007年后全面调整。
  按照这一方案,资源性产品价格的改革将从水、石油、电力、天然气、煤炭领域展开,并提高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整套方案的最大变化在于,把环境治理成本和资源枯竭后的退出成本计入上述产品的定价中。由此,办法一旦通过,相关产品很可能迎来一轮大提价。
  天然气首当其冲。根据发改委的监测数据,2003年,原油、天然气、发电用煤之间的价格比较关系,国内为1∶0.41∶0.41,而同期国际市场上的比价为1∶1.04∶0.25———中国天然气价格明显偏低。这成为天然气提价的一个重要依据。
  国家发改委就此提出,逐步将国产天然气的价格提高到与国际价格接轨的水平,实现天然气价格与国际市场可替代能源价格接轨。同时,将继续完善成品油的价格形成机制,择机开征燃油税。
  此前,杭州、重庆、上海等主要城市纷纷举行天然气调价听证会。其中,在北京召开的民用天然气调价听证会上,近九成的代表同意涨价,为上游天然气出厂价格上涨疏通了最后的障碍。
  同时,在电力价改领域,改革路线图也已日渐清晰。近年来开展的电价改革中,由于输配电价尚未形成,目前进行试点的区域电力市场竞价上网被多次叫停。为解决这一问题,此次资源性产品价改方案中,建立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机制的内容被明确提及。此外,还将进一步完善“差别电价”的政策。
  而对风力、地热、潮汐、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将按照“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定价,这样确定的定价原则显然要高出当地的标杆电价,而高出的部分将“在全国销售电量中均摊”。
  最后,在煤炭价格上,新方案的主要思路是完善煤炭成本的构成,在成本中加入矿权取得成本、资源开采成本、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成本、安全生产成本以及资源枯竭后的退出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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