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企业:
2010年7月13日、14日、15日,我市中华南路邮电大楼、北京路、次南门连续出现供水爆管事件,导致城区交通局部拥堵、中断,周边区域临时性停水,给群众生活带来不便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虽然上述事件目前已得到妥善处置,但隐患依然存在。为切实确保城市供水、供电、供气运转正常有序,现就加强对我市水电煤气管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三起供水爆管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应急抢险工作,作出多次重要指示。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类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后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严密组织防范应对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对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一是从即日起对全市供水、供电、供气管网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排查,尤其是城市各主次干道和管道使用年限较长的地段,要进行详细排查,并安排增设观测点,派专人值守,定时巡查,密切观察。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成因,坚持“一地一策、一事一策”,抓紧实施整改,确保发现一起,解决一起。供水排查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市供水总公司具体组织实施。供气排查工作由市住建局牵头,贵州燃气集团公司具体组织实施。供电排查工作由贵阳供电局组织实施。各辖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全力配合市有关单位开展好本辖区的全面排查工作。二是切实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设施的日常巡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区、市、县政府要在辖区范围组织环卫、综合执法、交警、市政等一线工作人员在开展正常执勤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所管路段供水、供电、供气设施的巡查、监管,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发现供水、供电、供气管网和设施出现“漏、冒、爆”现象,及时上报“12319”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进行处置。三是针对目前进入主汛期的实际,切实加强城区人行通道、低洼地段、易积水点等的巡查和管控力度。市政部门要进行排水设施及运行情况的全面检查、维修工作,并切实强化监管,定时、定点进行巡查,建立和落实预警机制,做到严防死守。四是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调整水压。由市供水总公司根据各主次干道、区域的用水需求情况,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排、调整水压。一方面既要保障夏季居民正常生活用水,另一方面对管网较为老化或有地质灾害隐患的路段,科学合理地调整供水水压,尽快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管网安全运行。
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做好应急准备。建立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报送及时。市城管、建设、供水、供气、供电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查缺补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落实应急抢险队伍,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增强各部门的相互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急抢险物资储备,满足应急处置的需要。各有关部门、区(市、县)要严格按照应急工作预案,抓好各项应急抢险工作,建立健全以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为平台,供水、供电、供气、市政、消防、交警等有关部门密切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抢险处置科学、及时、有力、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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