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各级质检部门、各检验机构按照国务院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质检总局的工作部署,迅速行动、狠抓落实,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工作卓有成效。各检验机构2015年完成油气输送管道安装监督检验8146公里、在役管道定期检验30385公里,在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发现部分油气管道企业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开展检验检测,检验检测工作不规范、不到位,各地及各管道企业隐患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为做好2016年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的通知》(安委〔2014〕7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要求和2016年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工作要点精神,及《质检总局关于印发质检系统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质检特〔2015〕130号)、《2016年质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质检总局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依法依规推动开展油气管道检验检测和隐患整改,打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保障油气管道安全。
二、基本原则
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履行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质检部门油气管道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法规规范标准体系;依法落实油气输送管道检验检测制度,保证管道本质安全;规范压力管道生产、使用环节行政许可,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三、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质检部门职能,努力完成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治理任务。推动总局规章《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定》的制定,完善安全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加快安全技术规范制修订进度,完成一批急需的油气输送管道国家标准制修订。注重发挥各类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鼓励中央企业设立自检机构开展管道检验检测,不断提高油气输送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针对整治难度大的油气管道,通过开展检验检测或安全评估,探索构建油气输送管道质量安全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在宣传教育、法规标准宣贯以及作业人员培训方面的作用。
四、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
2016年,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质检总局部署要求,继续推动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工作。各级质检部门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依法开展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企业依法开展油气管道检验检测,及时消除管道缺陷,保证本质安全。督促企业对新建管道实施安装告知和监督检验;重点推动高后果区域管道检测评价工作,力争实现在役油气输送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达到80%。推进总局压力管道安全技术中心建设,开展长输管道使用登记试点,推动地方开展燃气管道使用登记试点。拟定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一)第一季度主要工作。各级质检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推动油气输送管道检验检测年度工作方案和督查计划,做好相关工作部署;各地组织管道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总局拟定《关于规范和推进油气输送管道检验检测工作的通知》草稿,并征求安全监管总局、国资委和相关单位意见。
(二)第二季度主要工作。总局拟联合国务院相关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和推进油气输送管道检验检测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油气输送管道检验检测要求,统一和规范检验检测有关术语和定义;继续推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定》制定工作;印发《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规则》《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管道》等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国家标准委在油气输送管道标准化推进工作组协调机制下,组织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压力管道分会等单位开展油气输送管道标准体系研究,明确有关压力管道强制国家标准管理部门;总局研究制定长输管道和燃气管道使用登记办法,探索由按管道登记向按使用单位登记转变。各地加强对辖区内油气输送管道安装工程和管道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依法开展油气管道检验检测,对新建管道实施安装过程监督检验,对在役管道实施定期检验。总局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排,开展重点省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专项督查;各地按照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压力管道检验检测督查工作。
(三)第三季度主要工作。总局通过法规标准制修订工作,统一和规范压力管道检验检测有关术语和定义,完善检验检测相关要求。加快油气输送管道标准制修订工作进度,重点推动《油气管道运营规范》《埋地钢质管道检验导则》等9项新增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的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推进总局压力管道安全技术中心建设,开展中央企业省际长输油气管道使用登记试点工作,组织对长输管道重大工程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各地要强化监督,狠抓落实,督促油气输送管道相关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认真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压力管道生产许可和检验检测制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从事相关活动;开展油气输送管道以及燃气管道使用登记试点工作。
(四)第四季度主要工作。集中攻坚,总结经验。各地要对前期检验检测工作完成不力的单位进行集中攻坚,努力提高检验率,力争在役油气输送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达到80%。总局将组织召开全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工作会议,交流经验、分析问题,总结2016年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担当意识,落实各方责任。
各级质监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安委会统一部署,以及《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确定的质检部门职责分工,做好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实施油气输送管道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加强对油气输送管道制造、安装、检验等环节的监管,把好管道生产的质量关,保障管道的本质安全。
(二)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多元共治。
各级质监部门要运用战略思维和系统方法,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在当地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发展改革、能源、安监、公安、住建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强明查暗访、联合执法,推动构建多元共治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源头管理,保障质量安全。
督促管道建设单位切实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招投标、分包、采购、验收和安装管理,杜绝使用无许可证产品和非法违法生产。
(四)落实主体责任,保障使用安全。
强化安全监察,督促使用单位切实履行使用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按《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依法进行安装告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检验检测,推动实施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
(五)加强基础建设,提升保障能力。
要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机构作用,做好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技术支撑。总局完善法规标准、指导管道检验检测;协调相关技术力量,开展技术攻关,做好技术储备,为疑难问题的解决提供技术支撑,为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发挥更大作用。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管道安全监察和检验人员队伍、技术、装备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监察人员培训,加强油气输送管道事故预防和安全保障技术研究,全面提升压力管道检验检测能力。
(六)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大力宣传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向管道生产、使用企业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不断增强自觉维护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意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各地要认真做好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相关数据统计汇总工作,填写2016年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工作进度表(见附件2),各省级质监部门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任务完成情况报总局特种设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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