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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3年四川农村水利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3-05-12   浏览[2320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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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兴水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水利部2023年农村水利水电、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要点等有关要求,抓好抓实新时期农村水利工作,特制定《2023年四川农村水利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水利厅

2023年3月22日 

 

2023年四川农村水利工作要点 

 

202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四川水利“三年上台阶”目标任务的决战之年。农村水利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水利工作会议、水利部农村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践行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3226”工作思路,锚定农村水利“三年上台阶”目标,加快推进以乡村水务为引领的“新农水”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筑牢水利支撑。

 

一、推动乡村水务提速扩面

 

1.全力实施乡村水务百县建设行动。印发乡村水务百县建设行动方案,持续推进44个乡村水务试点(示范)县建设,启动第三批示范县遴选。健全“投建管运”体制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逐步实现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运营、规范化管理。到2023年底,全省开工建设规模化供水工程60处,维修改造集中供水工程7342处,农村规模化供水率达到62%以上。

 

2.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压实市县农村供水保障“三个责任”,开展工程运行状况和饮水安全问题隐患排查。聚焦脱贫地区、供水条件薄弱地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实现问题处理动态清零。加强工程维修养护,巩固拓展已成农村供水工程成果。完善县级和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应急预案,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底线。

 

3.启动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联合生态环境、卫生健康、乡村振兴等部门,制定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保护、千人供水工程水源地的“划、立、治”工作,推进优质水源置换。全面落实县级农村饮水水质巡检机制、规模化供水工程自检制度,建立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保障体系。到2023年底,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配置率达75%,农村水质合格率达83%以上。

 

4.加快推进村镇供水规范化管理。持续开展村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达标评价,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评价办法,制定落实村镇供水管理省级地方标准,健全农村供水管理标准化体系。推行分级分段管护模式,加强基层管水员业务培训,提升农村供水管理和服务水平。到2023年底,完成2000处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达标,千吨万人供水工程通过水利部标准化验收。

 

二、推动农业灌溉提档升级

 

5.制定灌区高质量发展意见。结合四川实际,制定省直大型灌区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调优顶层设计,明晰发展路径、细化工作措施,“一灌区一策”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

 

6.编制全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按照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要求,主动对接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协作推进机制,摸清农田灌溉发展现状、科学评估灌溉发展水土需求、科学制定灌溉发展目标、优化总体布局、明确主要任务,构建完善全省农田灌溉“一张图”。

 

7.强化灌溉工程提升改造。全面完成2021—2022年19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扫尾工作,加快推进“十四五”都江堰等6个大型灌区和2023—2025年27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力争年度中央投资完成95%以上。推动骨干灌排工程与田间工程衔接配套,支持都江堰灌区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助力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

 

8.推动灌区规范化管理。深入推进省直大型灌区“六化”建设,做深做实一体化管理体制调整后半篇文章,加快都江堰“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灌区榜样建设。强化农业节水供水管理,严格执行灌区取水许可制度,推行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优化计量设施布局,到2023年底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计量率达70%以上。推广节水灌溉技术,争创全国节水型灌区。

 

9.打造标准化管理灌区。修订完善四川省大中型灌区、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及评价标准,建立常态化评价机制。推动标准化管理灌区创建,力争6个省直大型灌区通过标准化管理灌区省级验收,都发中心成功创建水利部国家级标准化管理灌区。

 

10.推进现代化灌区先行先试。对照现代化灌区建设标准,推动“两手发力”、水权水价改革、数字孪生灌区等试点示范。择优1至2个灌区开展“两手发力”试点,在都发中心人民渠一处开展管养分离试点,选择省直大型灌区10个以上站点实施现代化水利基层站点建设试点,选取都江堰人民渠二处及中江县、玉溪河灌区及蒲江县和邛崃市实施水权水价改革试点,在都江堰灌区、蟆颐堰灌区、白桥水库灌区开展数字孪生灌区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示范引领现代化灌区建设发展。

 

11.加强灌区水网信息化建设。紧扣“5+1”水利基础工作,深入实施6处大型灌区和27处中型灌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开展“灌区一张图”二期绘制,完成农田灌溉等信息上图工作,打造智慧水利标杆,推动灌区水网信息化再上新台阶。

 

12.强化灌区渠系工程管理。以乡村水务试点(示范)县、纳入“十四五”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的中型灌区为重点,健全“专业管理与群团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结合水权水价改革,建立供水水费、财政兜底“两手发力”的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工程规范管护、良性运行。

 

13.扎实做好春灌用水保障。聚焦“三个有没有”,抓实蓄水、工程、技术、人员、设备等春灌供水准备,做实做细保栽计划,预估预判保栽形势,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抓好宣传引导和供水服务,做优春灌供水保障,确保“应栽尽栽”“满栽满插”。

 

三、推动水库管理提标增效

 

14.健全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压实水库管护主体责任,落实人员和经费。推进大中型水库标准化管理,建立标准化评价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以县域为单元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和“专业巡管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水库的统一管理,采取措施、配备力量实现水库专业巡管;乡镇政府负责管理的小型水库,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强化水库日常监管。鼓励引入社会力量,推行小型水库专业化、规范化、物业化管护。

 

15.规范水库日常运行管理。加快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复查换证,充分论证、科学妥善实施水库降等报废。规范开展水库工程日常、年度和特别安全巡查,定期开展安全监测、做好结果整编分析。常态化实施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实现当年任务当年清零。管好用好中央和省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建立健全县本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常态化投入保障机制。

 

16.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抢抓汛前汛后“黄金期”,全面落实“大质量”管理要求,加快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2月底前,2021—2022年度928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全面收尾、完成竣工验收。6月底前,2023年度204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完成蓄水验收;12月底前,全面完工、竣工验收率不低于50%。

 

17.提升水库监测预警能力。按照统一标准,强化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项目质量管理,加快建设进度,4月底前,2023年度1625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610座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全部开工;6月底前,全面完工。加快推进水库雨水情和大坝安全监测平台建设,2021—2022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重点中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水资源监测设施完成省平台接入,加强监测信息汇集整合与开发利用,推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18.全力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全面落实水库防汛行政、技术、巡查值守“三个责任人”,水库防汛雨水情测报手段、调度方案、应急预案“三个重点环节”,压紧压实安全监管和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将水库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纳入“三单一书”管理,省市县三级年度排查水库安全运行覆盖率分别达到10%、30%、100%,坚决守住“人员不伤亡,水库不漫坝不垮坝”安全底线。

 

19.抓好水利工程蓄水保水。科学编制、全面落实“一县一策”保水保供方案,以工程运行安全为前提,抢抓有利时机,做到“应蓄尽蓄”。以“10+137”大中型水库为重点,建立水利工程蓄水统计机制,严格执行“一库一策”蓄水调度,定期开展保水保供督导,切实保障城乡用水需求。

 

四、推动水美新村和水利风景区提质增量

 

20.加强水美新村建设。围绕“水安全有保障、水资源有保证、水环境有质量、水生态有保护、水文化有底蕴、水景观有特色”的建设目标,科学编制年度计划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到县到村,全年力争建设水美新村300个以上。

 

21.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研究制定四川省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推进水利风景区规划、建设、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深化国家水利风景区创建、启动国家水利风景区年度复核、省级水利风景区(河湖公园)认定,加大品牌宣传和景区推介,培育一批“精品水利风景区”,全面提升景区知名度和社会参与度,力争创建国家水利风景区1家以上,认定省级水利风景区(河湖公园)5家以上,争创全国景区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五、推动改革创新走深走实

 

22.推进水利供水工程水权水价改革。按照“合法、科学、合理、可行”的思路,依法开展水权初始分配和明晰,研究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推行骨干、末级渠道分段核定水价,探索合理可行的水价分摊机制。深化12项课题研究,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水库及其灌区、区域水权水价改革试点示范。

 

23.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落实业水价综合改革“四项机制”,新增改革实施面积54万亩、验收面积1173万亩。在都江堰灌区人民渠二处中江片等实施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灌区和试点县建设。配合开展政府定价的农田水利工程和设施农业水价成本监审工作,修订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

 

六、保障措施

 

24.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好、运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推动农村水利高质量发展中体现“两个维护”。

 

25.持续改进作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树牢宗旨意识,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补短板、强弱项、解难题。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社会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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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管道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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