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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报告》正式印发


2024-01-23   浏览[199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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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推动晋城市地下水污染分区管理,晋城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8月组织山西晋勤集团咨询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开始编制《晋城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经过一年的探索、修改和征求意见,该《报告》于2023年12月正式发布。

 

本《报告》紧密结合晋城地下水保护实际,在综合各级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的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创新性地运用影像图作为底图,结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最新成果,完成了晋城市一级、二级管控区的详细划分和统一编号。

 

根据《报告》成果,晋城市水源地各类保护区共113处,总面积126.166km2,占全市总面积1.53%。其中,一级保护区81个,总面积4.494 km2;二级保护区31个,总面积113.372km2;准保护区1个,总面积8.3km2。晋城市泉域保护区共6处,面积70.97km2,占全市总面积0.8%。管控区总面积512.95km2,占全市总面积5.44%,其中,一级管控区54个,总面积41.75 km2;二级管控区261个,总面积471.20km2。

 

在管控措施方面,《报告》基于地下水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等管理需要,根据有关法规标准,对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提出相应管理措施,其中,保护区管控措施主要以准入为主,共制定10条,管控区措施按照环境监测、隐患排查、风险管控、环境准入4个方面设置,其中,一级管控区15条、二级管控区15条。

 

在重点区划定过程中,本次重点区划定综合考虑北方深层岩溶地下水脆弱性的影响因素,创新性地利用COP模型(起源-路径-目标模型),完成了晋城市埋藏型岩溶地下水的脆弱性评价;基于晋城市深层岩溶地下水的高开发利用价值,同时考虑“防止过度保护”,将深部高脆弱性岩溶地下水分布区划分为二级管控区,并与浅层地下水管控区结果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叠加,形成最终重点区划分成果,提高了重点区结果的针对性和可靠性,基本形成了晋城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的“晋城模式”。

 

《晋城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报告》的发布,有利于识别当前晋城市地下水环境现状,提高我市地下水开发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为我市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制定和地下水水质监测网的设计等提供决策依据;是我市实现地下水环境精准防治、科学防控的重要一步;对推动我市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分区管理、分类防控”、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良性发展和人水和谐共处的目标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下一步,晋城市将严格贯彻落实《报告》和配套措施提出的各类管控措施,不断推动《报告》成果应用,持续改善全市地下水生态环境质量!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务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晋城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报告》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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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管道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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